稅務注銷程序又又又又簡化了!繼續減輕大家的工作量!
稅務注銷“不用辦”!
如果您打算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注銷,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二) 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您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注銷后,市場監管部門會自動向稅務部門核對您是否符合上述情形,稅務部門自動確認后符合的,免予辦理稅務注銷。
稅務注銷“即時辦”!
對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注銷的: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主動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的,稅務機關可根據納稅人提供的營業執照即時出具清稅文書。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納稅人,主動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資料齊全的,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資料不齊的,可采取“承諾制”容缺辦理,在其作出承諾后,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如果您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一般注銷,不欠國家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已經繳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控專用設備、沒有正在被稅務機關檢查,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三) 省級人民政府引進人才或經省級以上行業協會等機構認定的行業領軍人才等創辦的企業; (四)未納入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 (六)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裁定書向稅務機關申請稅務注銷的納稅人。恭喜您!您可以享受稅務注銷即時辦結服務!目前北京市95%的稅務注銷業務都已經即時辦結了!一天內完成!如果您符合上述條件,哪怕資料不齊,還可以享受“承諾制”容缺辦理。只要您向稅務局做出承諾后,可以即時得到清稅文書!重要提示:申請辦理稅務注銷業務可以到各區稅務局納稅服務大廳辦理,更可以足不出戶“網上辦”,動動手指,輕松搞定!
實名辦稅“資料少”!
如果您已經實行實名辦稅,只需要報送《清稅申報表》(適用于一照一碼或多證合一納稅人)或《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依據:2019年5月9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進優化稅務注銷辦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9〕64號),自2019年7月1日起執行。該文件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化辦理企業稅務注銷程序的通知》(稅總發〔2018〕149號)一起,更大力度地優化了稅務注銷辦理程序。
1. 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2. 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并在30日內向遷達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3. 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納稅人在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繳銷發票、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提醒:已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企業辦理注銷登記,須先向稅務主管機關申報清稅,填寫《清稅申報表》,由稅務機關進行清稅并出具《清稅證明》。對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注銷的納稅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2. 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
1. 對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注銷的: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主動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的,稅務機關可根據納稅人提供的營業執照即時出具清稅文書。2. 對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注銷的: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納稅人,主動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資料齊全的,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資料不齊的,可采取“承諾制”容缺辦理,在其作出承諾后,即時出具清稅文書。3. 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的納稅人,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裁定書向稅務機關申請稅務注銷的,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按照有關規定核銷“死欠”。4. 對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一般注銷的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可采取“承諾制”容缺辦理,在其作出承諾后,即時出具清稅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