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提醒:小規模納稅人能否放棄1%征收率優惠仍按3%征收率開具專用發票?
問:我們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通常在20萬左右,可以享受這次的減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但由于我們和客戶簽訂的是長期合同,合同約定要提供3%的專用發票,供購方抵扣稅款。我們可不可以放棄減稅,仍然按照3%的征收率開具專用發票呢?答:按照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免稅、減稅規定的,可以按照規定放棄免稅、減稅,繳納增值稅。放棄免稅、減稅后,可以按適用稅率或者征收率開具專用發票。所以你們公司取得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可以享受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優惠,并按1%征收率開具專用發票,也可以選擇放棄減稅,按照3%征收率申報納稅并開具3%征收率的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