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
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在自己的場所提供文化體育服務取得的第一道門票收入免征增值稅。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第三款規定:
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其中,對于寺院等還有其他的稅收優惠政策哦。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 36號)規定:
寺院、宮觀、清真寺和教堂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門票收入免征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6] 186號)規定:
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內經營采摘、觀光農業的單位和個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觀光的種植、養殖、飼養的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根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33號)規定:
離島免稅政策是指對乘飛機、火車、輪船離島(不包括離境)旅客實行限值、限量、限品種免進口稅購物,在實施離島免稅政策的免稅商店(以下稱離島免稅店)內或經批準的網上銷售窗口付款,在機場、火車站、港口碼頭指定區域提貨離島的稅收優惠政策。離島免稅政策免稅稅種為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 36號)規定:
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計征增值稅。
但需要注意的是:選擇上述辦法計算銷售額的試點納稅人,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疫情期間,為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稅費優惠政策,
給予旅游等行業企業重點扶持。
具體有哪些政策呢?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取得收入,免征增值稅和相應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