醞釀已久的營改增終于要全面鋪開了!2016年3月1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此前全國兩會上,總理已在政府報告中明確提出,從2016年5月1日起,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4個行業全面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并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范圍,確保稅負只減不增。
一直在討論營改增,那么到底什么是營改增呢?要弄清楚營改增,還需要分別看下營業稅和增值稅是什么。營業稅,是對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稅。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所謂營改增,就是將以前繳納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成繳納增值稅,允許進項抵扣,僅對增值部分納稅。
因此,顯而易見,營改增有利于減少重復征稅,降低企業成本和稅收成本。“減稅”則是營改增重要也是根本標志之一。一直以來,李克強強調加大以簡政放權減稅為主要內容的供給側改革,而營改增也是供給側改革不懼阻力、全力推進的標志。
從經濟學視角來講,減稅則是財政政策的重要標志之一,積極的財政政策被視為2016年應對經濟下行、推進結構性改革的重大舉措。長期以來,寬松的貨幣政策被認為是應對金融危機的良藥,但任何藥劑,用多了后其效應就會遞減。現如今,貨幣政策已經到了“強弩之末”,目前,盡管全球各大經濟體實行了數次的貨幣寬松,甚至不惜多次采用負利率政策,而經濟低迷的現狀仍然得不到根本改觀就是例證。在此背景下,財政政策應該唱主角的論調再次響起。
中國進行的供給側改革也寄望于積極的財政政策,營改增能夠減少企業成本,增加就業機會,也為供給側改革提供寬松空間。過去,企業不能從銷售產品的銷項增值稅中進行抵扣,這種重復征稅既加大了企業負擔,也不利于激勵企業技術進步和設備更新換代。而營改增通過減少企業稅負進而減少企業成本,讓企業有多余的資本去創新,有利于產業升級,而這也是供給側改革的應有之義。
實際上,營改增已經醞釀已久,也試點了幾年,之所以沒有很快執行,與高層自上而下的改革運用的模式有關。我國每實行一個新政策,一般將會找幾個試點來推行,如果成功,可以擴大試點,進而全面推廣,如果失敗,則會把損失減少到最低,同時也節省了時間成本。
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啟動試點,到目前營改增已經試點了4年。而這期間,營改增曾在一段時間暫緩,有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原來營業稅是地方財政收入,但增值稅則是中央和地方共享。實行營改增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經濟下行壓力下,會給本已經捉襟見肘的地方政府財政雪上加霜。
之所以又開始推進,正如上文所說,營改增的繼續推進,表明了中央改革的決心與定力,同時也表明中國經濟結構性改革打造升級版經濟已經刻不容緩。
當然,正如前文所說,營改增也是好處多多。作為結構性減稅的重頭戲,營改增今年預計將減輕企業稅負6000多億元,尤其對企業而言,則是減輕負擔的實實在在的利好政策,對增強企業信心,進而增強民眾對整個經濟改革的信心大有裨益。
另外,營改增的減稅效果,對服務業明顯,對中小微企業明顯,而這正是就業最大的容納器。就業民生因而成為營改增改革效應最突出的領域,而保證就業則是中國經濟轉型過程中最關鍵助力,也是衡量執政者政策成功與否的重要標志之一。在一定程度上來說,充分就業為經濟結構轉型升級提供了寬松的政策空間。
再者,營改增改革的推進,將會倒推企業改革與創新,對于過去企業不完善的運行機制將是很大的制約,有利于營造更加公平的企業經營環境,為企業轉型升級提供了更加健全的市場機制。
營改增表面上看是一項稅制改革,跟我們老百姓可能關系不大,但事實正好相反,營改增改革關系到我們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比如,民眾買不滿兩年二手房稅負降低,北京300萬元房子少繳7000元稅。這些將直接降低了企業的經營成本,從而帶來消費品價格隨之降低,對穩定物價產生積極影響,企業稅負變少了,成本降低了,將會有利于提高整個企業的調集資金改善產品質量以及服務的能力,從側面也表明居民收入提高了,消費能力提高了,有利于整個經濟結構轉型升級。
還需要注意到的是,增值稅在國際上受到廣泛歡迎,也是世界普遍實行的稅種之一,中國實行營改增正是為了接軌世界的要求,更好地融入到全球金融經濟貿易規則中,有效回應國際上有關中國不遵守國際行為準則的片面言論,樹立良好國際聲譽和形象。進而助力企業走出去,給周邊國家信心,推動中國“一帶一路”的順利進行。
但凡改革都會有陣痛,營改增也不例外。在改革過程中,尤其要充分調動地方積極性,因為,營改增唱主角的還是地方政府。營改增勢必要“分流”掉地方政府稅收,沖擊到地方政府的利益,因此,要在改革央地稅收分成比例的同時,更要注重地方政府“開源節流”,完善地方稅種體系,“開發”并推進地方稅種,比如,房產稅、環境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