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
關于延長2020年12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各市稅務局,江北、江南產業集中區稅務局,省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經國家稅務總局同意,安徽省稅務局將于12月1日開展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納稅申報試點。為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辦理納稅繳費申報事宜(以下簡稱“納稅申報”),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決定延長2020年1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納稅申報截止期從12月15日延長至12月21日。
二、各地稅務機關要及時通知納稅人,做好申報期延長各項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