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 馨 提 示
尊敬的納稅人: 您好!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 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期是2021年3月1日-6月30日,現時間已過半。為避免因匯算延誤造成不必要的涉稅風險,請尚未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申報的納稅人及時辦理申報,推薦通過手機個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WEB)端辦理。如需幫助,請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咨詢當地稅務機關。 我們將秉承“我為納稅人辦實事” 的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宗旨,快速響應納稅人辦稅需求,努力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以實際行動為建黨百年大慶獻禮! 再次衷心感謝您對個人所得稅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祝您工作順利,闔家安康!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