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加大對制造業企業的研發費用優惠力度。明確從2021年1月1日起,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激勵企業創新,促進產業升級。
政策要點:從最開始對新冠疫情的猝不及防,到全民抗疫的眾志成城、共克時艱,從最開始對新冠疫情的猝不及防,到全民抗疫的眾志成城、共克時艱,再到實現疫情防控常態化,我們積累了豐富的抗疫經驗,取得了來之不易的重大成果。 制造業企業2021年預計發生研發費用100萬元,如何計算享受加計扣除政策? 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需將研發費用分別進行“費用化”或“資本化”處理,“資本化”的部分將來會形成無形資產,將通過攤銷方式計入會計利潤,“費用化”部分直接計入當期利潤。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時,對于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假設公司2021年發生的研發費用全部費用化,則在據實扣除100萬元的基礎上,可再在稅前多扣除100萬元。如果發生的研發費用全部資本化,100萬元將計入無形資產成本,在形成無形資產后,在以后年度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