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發展,出臺了一系列稅費支持政策,持續加大減稅降費力度。為便利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及時了解適用稅費優惠政策,稅務總局對針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稅費優惠政策進行了梳理,今天帶你了解: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