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稅合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與實際結算金額不一致:
1.不變更應稅憑證所列金額的,以所列金額為計稅依據
【提醒】法律風險可控的情況下(千萬不要因為省點印花稅,損失其他經濟利益),實際結算金額大于應稅合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是不是就可以不“變更”應稅憑證所列金額哦,您懂得!
2.變更應稅憑證所列金額的,以變更后的所列金額為計稅依據
(1)已繳納印花稅的應稅憑證,變更后所列金額增加的,納稅人應當就增加部分的金額補繳印花稅;
【例1】
以下合同就增加部分補繳26,000,000.00 元補繳印花稅
1、原合同的主要內容
工程名稱:江門科朗食品有限公司二期建設工程
合同價款:本合同金額為¥54,900,000.00 元(大寫:人民幣伍仟肆佰玖拾萬元整)。
2、變更后的合同主要內容
工程名稱:江門科朗食品有限公司二期建設工程
合同價款:調整后最新合同金額為¥80,900,000.00 元(大寫:人民幣捌仟零玖拾萬元整)。
——摘自《廣東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工程項目合同變更的公告》(2022-156)(2022 年 12 月 9 日)
(2)變更后所列金額減少的,納稅人可以就減少部分的金額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或者抵繳印花稅。
【例2】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利科技”或“公司”)于 2018年 11 月 26 日與陜西紅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馬科技”)簽訂了紅馬二期項目合同, 合同總價為 56,322 萬元。該項目為 2019 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之一。受市場環境等因素影響,根據項目的進展情況,雙方一致同意項目合同終止履行。
……
近日,公司與紅馬科技已對該項目辦理了完工結算,根據雙方簽署的《紅馬二期項目結算書》,紅馬二期項目結算總金額為 80,953,100 元。
——摘自《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部分募投項目辦理結算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54)(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3.需要提醒的是,未履行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已繳納的印花稅不予退還及抵繳稅款。
【例3】
變更合同主體,應該屬于新的合同
一、合同簽署概況
西安陜鼓動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了《關于簽署日常經營合同的公告》(臨 2022-068),合同金額為225,852,000 元。
二、合同變更情況
12月 7 日,湖北楚韻儲能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湖北楚韻”)、中國電力 工程顧問集團中南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電力設計院”)與公司簽訂了三方協議,湖北楚韻將其與公司簽訂的合同項下所有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一并轉讓給總承包單位中南電力設計院,中南電力設計院為公司新的交易對手方。
——摘自《西安陜鼓動力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日常經營合同主體變更的公告》(臨 2022-075)
【例4】
變更合同主體,屬于新合同
一、合同基本情況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出租湖墅南路物業內一層、二層及四層部分房屋的議案》,同意公司與上海背包十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上海背包”)簽署《房屋租賃合同》(下稱“租賃合同”),公司將位于杭州市拱墅區湖墅南路 103 號的“百大花園”裙房 1-4 層中的 10 室商鋪、二層09 室商鋪、四層(下稱“該房屋”)出租給上海背包用于經營酒店,租賃期限自交付日起 12 年,具體租賃同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指定媒體披露的 2022-006 號臨時公告。
二、合同進展情況
公司已將該房屋交付至上海背包,租賃期限至 2034 年 4 月 30 日止。因實際經營需要,上海背包已在該房屋上注冊杭州背包十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杭州背包”),由杭州背包負責該房屋上酒店后續經營。近日,上海背包向公司申請變更租賃合同承租主體為杭州背包,公司于 2022年 7 月 18 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房屋租賃合同主體變更事宜的議案》,全體董事同意租賃合同承租主體由上海背包變更為杭州背包。
——摘自《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房屋租賃合同主體變更的公告》(臨 2022-078)
4.政策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