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關于印發《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70號)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個人養老金的參加人應當是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p>
所以,退休個人不屬于上述規定的參加人,不可再參加個人養老金的繳納。這里說的“個人養老金”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是兩種不同的保險。
關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規定:
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就不可以再繳納養老保險了。如果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如果你是城鎮戶籍居民,參保地是你的戶籍地,你可以申請一次性補足未足年限,再辦理退休手續,并不影響你按月領取退休金待遇。如果你退休年齡已繳足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15年,辦理退休手續后,享受按月領取退休金待遇。企業續聘你的,企業應發聘用工資給你,與你按月領取的退休金沒有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