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公告2023年第8號)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繼續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非營利組織屬于非企業,根據上述規定,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以下的非營利性組織(即非企業)不能免征殘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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