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以下簡稱公告)的發布,使眾多納稅人糾結不已,擔心無法保證每一張發票上都能填寫上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擔心如此便產生了很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擔心因此給企業造成稅收成本的增加,等等諸如此類的問題。其實,細心的財務人員可能已經發現,文件僅僅是對發票的開具方和索取各強調了一個問題而已,甚至都不能算是新規定。
普通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
在財務人員眼里,取得的發票分兩類,一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二是其他發票。對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要求,本文不討論。這里重點討論與公告規定相關的第二類發票。
上面分類中的“其他發票”是否等同于公告中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1、增值稅普通發票(含電子普通發票、卷式發票):與增值稅專用發票一樣,通過增值稅稅控系統開具的普通發票。格式與增值稅專用發相似度很高,均有對應的“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次,但該發票名稱明示為“xx增值稅普通發票”。
2、全國普通發票:除了特殊行業,根據全國普通發票簡并票種方案,目前票種設置按照發票的填開方式,將發票簡并為通用機打發票、通用手工發票和通用定額發票三大類。發票名稱為“××省××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省××稅務局通用手工發票”、“××省××稅務局通用定額發票”。具體使用的票種和規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確定。其中:
(一)通用機打發票分為平推式和卷式發票兩種。平推式發票適用于使用計算機及網絡開票的納稅人,卷式發票適用于使用稅控裝置和非稅控電子器具開票的納稅人。
(二)通用手工發票及通用定額發票適用于暫時不具備或不能使用計算機及網絡、稅控裝置和非稅控電子器具開票的納稅人。
使用自開票軟件開具通用機打發票的納稅人,需將開票軟件名稱和軟件說明按有關規定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通過上面的分類可以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的其他發票包括了增值稅普通發票與通用的普通發票及其他特殊行業發票,普通發票與增值稅普通發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公告僅是強調企業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的要求
公告第一條第一款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對照發票分類,對網絡熱炒的“定額發票是否也要填列納稅人識別號?出租車索取普通發票如何實現填列納稅人識別號?坐高鐵、坐飛機,索取普通發票也要填寫納稅人識別號實際操作存在難度”等問題,相信大家心里已經有了答案。
困擾大家的停車定額發票、手工發票、出租車發票、火車票飛機票,是普通發票,但不是公告里說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根本就不適用公告規定。何況,細心的朋友可能也早注意到,這些發票上是沒有“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次的,想填也填不上。
增值稅普通發票填寫“納稅人識別號”不是新規定
《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化營改增納稅服務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6〕75號)第八條規定,增值稅納稅人購買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須向銷售方提供購買方名稱(不得為自然人)、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信息,不需要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等相關證件或其他證明材料。個人消費者購買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不需要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關證件或其他證明材料。
細讀《發票管理辦法》和稅總發〔2016〕75號的規定,可以發現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這項要求,實在不能算是一項新規定,“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為增值稅普通發票上的有效欄次,理論上說,發票上的有效欄次均應填寫,而不只是“納稅人識別號”。稅總發〔2016〕75號中,僅排除了個人消費者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不需要提供相關欄次信息,而未提及企業。有的地區的稅務機關在公告之前就已經在規范企業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欄次空白問題了。此次公告將增值稅普通發票中“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這一最重要的信息欄次,從理論變為強制規定,無疑將使發票這一涉稅憑證的取得、開具更嚴肅、更規范。
積極應對公告規定,減少涉稅風險
稅務總局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的解讀中強調,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用于辦理涉稅業務,如計稅、退稅、抵免等。
就象買飛機火車票需要提供身份證號一樣,取得、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應提供“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并不象大家想象得那么可怕。要讓企業納稅人在辦理涉稅事項時,提供、填寫納稅人識別號成為標準動作,建議企業把發票信息制成一個正式的小卡片,或者將自己的納稅人識別號制成一個二維碼,然后大家存在手機里,索取發票時,對方掃一掃就可以錄入。
對于公告中未強制規定的其他欄次,建議大家條件允許時,也按規定填寫齊全,形成良好的職業習慣,進而有效提高法規的遵循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