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和大家擺擺
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有解讀、有提醒、有案例,
讓您一看就懂!
還在等啥,LET’S GO!
★政 策
按照(財稅〔2015〕78號)文件的規定,納稅人銷售自產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提供資源綜合利用勞務(以下稱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目的就是為了進一步推動資源綜★合利用和節能減排。
★注意!以下條件得同時符合才行:
(一)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二)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不屬于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禁止類、限制類項目。
(三)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不屬于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綜合名錄》中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或者重污染工藝。
(四)綜合利用的資源,屬于環境保護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列明的危險廢物的,應當取得省級及以上環境保護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且許可經營范圍包括該危險廢物的利用。
(五)納稅信用等級不屬于稅務機關評定的C級或D級。
具體綜合利用的資源名稱、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名稱、技術標準和相關條件、退稅比例等得按照財稅〔2015〕78號附件《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相關規定執行。(有興趣的親可以閱讀原文進行詳細了解)
(一)備案流程
納稅人申請享受增值稅減免稅的,原則上應在首次申請減免稅的申報前,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備案。辦理減免稅備案的納稅人,在符合相關規定的情況下,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以下備案資料:
《稅務資格備案表》;
其它需提供的資料:利用屬于環境保護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列明的危險廢物的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提供省級及以上環境保護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且許可經營范圍包括該危險廢物的利用(不屬于環境保護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列明的危險廢物的,不提供該材料)。
(二)退稅流程及資料
辦理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的納稅人,在符合相關規定的情況下,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以下資料:
《納稅人申請增值稅退稅聲明》;
《退(抵)稅申請審批表》;
與申報即征即退稅款相對應的原繳款證明復印件;
稅務部門規定的其它相關資料。
納稅人在辦理退稅事宜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其符合相關條件的書面聲明材料, 未提供書面聲明材料或者出具虛假材料的,稅務機關不得給予退稅。
【案例1】
A企業符合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條件,并在稅務機關完成備案,自2019年1月開始執行。2019年5月,環保部門進行督察時將該企業備案項目調整至《環境保護綜合名錄》中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那么,A企業是否可以繼續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答:A企業應自不符合規定的條件次月起,也就是自2019年6月起,便不再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案例2】
B企業符合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條件,并在稅務機關完成備案,自2019年1月開始執行。2019年3月,B企業因違反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10萬元,那么,B企業還可以繼續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嗎?
答:對于已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納稅人,在上述情況下,都將無法繼續享受該政策,請大家一定要注意!
【案例3】
C企業某項勞務符合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條件,并在稅務機關完成備案,自2019年1月開始執行。2019年2月,經稅務機關檢查發現C企業未對適用的勞務進行單獨核算。那么,C企業還可以繼續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嗎?
答:納稅人應當單獨核算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的銷售額和應納稅額。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企業生產經營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所以對于是否享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稅務部門實行動態管理。對于已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納稅人,在上述情況下,都將無法繼續享受該政策,請大家一定要注意!
來源:重慶稅務